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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有哪些
在婚姻关系终结之后,关于财产分割的法律诉求通常涵盖以下几个主要方面:首先是,明确请求法院按照相关法规公平公正地分配和切割夫妻双方所拥有的各类实质性财产,例如房屋、机动车、银行储蓄、投资收入等等;
其次,是向法院表达希望能够确权明确某些特定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再次,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分担责任进行重新评估和认可;
最后,倘若某一方当事人存在故意隐藏、转移、出售或者破坏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等非法行为,那么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该方当事人予以相应的惩罚,即减少其应得的财产份额甚至剥夺其财产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该如何算
(1)若在离婚过程中,任何一方故意隐瞒、藏匿、转移、变卖、毁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或者故意制造虚假债务,从而侵占对方财产,那么在离婚之后,受害的一方如果察觉到相关行为,则拥有向法院提出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力;这类诉讼的时效性为两年,自当事人意识到这些不法行为之翌日开始算起。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第二次起诉要从何时起算,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2)如果在离婚的时候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离婚后孩子判给媳妇怎么办
依据我国现行法的明文规定,对于离婚事例中所涉及到的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将秉持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基本立场,依法作出公正公平的裁判意向。您所陈述的情节,孩子的监护人被判定为其母亲,倘若您对这一裁决持有异议,您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申请。然而,请务必注意,上诉必须具备充分的理由以及相关证据作为支撑。若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您应当严格遵守并执行裁决中的各项规定,例如按时支付抚养费用等等。与此同时,您同样拥有探望孩子的正当权益。假如您在行使探视权的过程中遭遇了任何困难或阻碍,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获得对您探视权的有效保护。总而言之,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们应该尊重法律的权威性,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婚姻结束后,财产分割诉求包括:请法院依规公平分配房屋等实质性财产;确权特定财产所有权;评估认可共同债务分担;若一方有非法处置共同财产行为,申请对其惩罚,如减少或剥夺财产份额。